 如何追讨违约金
一般来说,客户在购房时,只要和发展商签订认购书并落下订金,便可在7-10天后同发展商签署正式的预售房契约。契约中规定发展商如逾期交楼,应每日按楼价的一定比例赔偿给买家。如发展商拒付,客户可向楼宇所在地区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起诉(索赔的违约金超50万元的,则要到市一级法院立案),时间以提出起诉之日起,倒向前计两年内有效,
愈期则按自动放弃追讨权处理。另外收楼时发展商如不能出示土建检收合格证的应不属合格收楼范围
,但客户在这种情况下,依然和发展商签下收楼书的,违约金的追讨就应到此为止。
买家追讨违约金的程式:
1.
备齐预售契约.付款凭证.准备起诉状及副本.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文件资料;
2. 到所购楼宇的所属区法院办理;
3.
立案时所交的费用(按追讨金额量计算,追讨金5万元以下交4%加10元,追讨金5-10万元的交3%另加5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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